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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 跟流民签合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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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城外的流民,他们虽然有固定的食物和住所,但是却没有能做的事情,整日无所事事,容易引发动乱。”

“确实有这个问题。”

卢意远自己也心里清楚,因为现在已经是快要到五月,春耕时间一天天过去,城外的流民们逃荒到润州,没有一寸土地,食物也朝不保夕。他们既没有安全感,也没有希望。

卢意远明显感觉得到,随着春耕的时间一天天流逝,在城外维持秩序的士兵们的压力也一天天增加。居住在避难所中的流民们迫切想要得到一些土地和耕种的机会,可是这样的愿望是卢意远无法满足的。

士兵奉他的命令去镇压流民们的动乱,流民们由于一无所有,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时常有冲突发生。

从姜琼音在城门附近的厨房里做饭时看到的景象,再加上她在城门外寻找张姐姐时感受到的气氛,配合卢意远的脸色,她的想法得到了验证。

“看来我猜对了。”

卢意远一时有些尴尬:“是的。”

“所以我想从做馒头这件事情上来,进行一个小小的转变。”

“你准备怎么做?”

姜琼音把她跟张姐姐说的劳动条件和待遇通通转告给了卢意远。

接着,她从润州城官府的角度,补充了一些其他的方面。

“我认为应该与每一个来工作的灾民签订合同将工作时间,劳动报酬以及奖惩措施,明明白白地写在里面,以润州城官府的名义与灾民们签字画押。”

卢意远眨巴眨巴眼睛:“那岂不是像官府与他们做生意一样?”

“正是这样。”

这是现代比较常见的行为方式,政府有些需要购买的物品和需要采购的服务,便会以政府的名义与民间的商铺和公司签订合同。两者之间不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,而是平等的商品买卖、提供劳务支付价款的关系。合同也是普通的民事合同,与两家公司签订的合同几乎没有区别。

姜琼音把这个现代的理念引入了润州,引入了卢意远所在的古代。

“不但要规定如果灾民们违反了合同里面的条款,要负什么样的责任,官府也不可以欺负百姓,卢刺史就把自己当成是某某商行的掌柜,你来雇佣这些农民为你的军队制作军粮。”

“可那些人如果不听话怎么办?”

“当然好办,违约的代价全部都写在合同之上。他们也是签了字画了押的,也会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。到时候根据淮南国的律法,看看是将他们驱逐出润州城还是打板子,还是罚没他们的银钱,都可以提前根据错误的大小规定在合同之中。”

这是卢意远从没有想过的解决方式,以他的想法,即使要将粮食贷给没有土地的农民,也只是想要以行政命令和文书的形式把这件事情推广下来,没有想过要与农民们平等地签订合同。

“这样一来,城外的流民有了些工作,不会再无事生非,日子有了奔头。而且,还能够拿到自己想要的食物作为报酬。这些流民们应得的粥可以省下,同时以他们自己的劳动产品作为报酬发给他们,既可以节约城内士兵的劳力,又可以防止他们下毒或是不认真工作,对润州城里面的士兵也是一件好事。”

姜琼音这样一分析,卢意远立刻觉得简直是百利而无一害。

他知道,现在城中的士兵仅有两千余人,而城外的流民仍在不断地向润州城附近靠拢,这两千余人捉襟见肘,除了日常的守卫安全和屯田工作以外,几乎连一个多余的人也分不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