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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5章 你怀疑的人生却是别人的奢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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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5章 你怀疑的人生却是别人的奢梦

告别周为,韩潮的心情好了很多。

他坐在垃圾堆里,想了很久。

这件事,明明是别人的问题,自己也没什么错。

可是为什么,每次遇到这种事,韩潮就喜欢自己躲起来,不起面对真实的人生。

这种轴的性格,真的让他不能全心全意的去爱一份学业,或者说,是一份事业。

每每刚有起色,便突生变故,而后,他就停下前进的脚步,开始踌躇,开始怀疑,开始迷茫在十字路口。

这是韩潮很多年之后,从梅峰手里,接了丹剧团的大梁后,才彻底看透自己的问题。

这个世界到最后成功的,不是有天赋的,或者有热情的,而是有坚持的,有韧劲的。

看准了目标,然后,就像老黄牛一样,坚持下去,不断进步,不断改进,不管别人在身边,是进是退,是否获得多大荣耀,都要能耐得住寂寞,这样把一个刚当,做到最精,才能真正走到金字塔尖去。

世界上,很多人,随波逐流,要么是缺坚持,要么是缺目标。

成功和失败都是必然的。

不努力,自然不会成功,不认准目标,不断努力,不克服自己短板,不面对自己的问题,解决问题,那么注定是庸庸碌碌的一辈子。

韩潮在丹剧团团长的就职典礼上,说了这番话。

面对台下,那些青春青涩的脸庞,懵懂天真的眼睛,他其实不知道,有多少人能听懂,有人听懂了,又有多少人能做到。

但是,他还是要说的。

教书育人,他当初所走的那些弯路,所经历过的那些迷茫,他希望,这些要投身戏剧的孩子们,能避免。

他也知道,弯路,避免不了,唯一能保证一个人继续坚持的办法,那就是坚定内心,认清初心。

“汪汪汪!”

韩潮正在出神,被脚边的犬吠声惊醒。

低头一看,竟是一只流浪狗,盯着他。

韩潮看了看,抬脚,小狗叼起自己脚下被踩的骨头,转身,咬着尾巴跑了。

韩潮微笑。

有时候,快乐是简单的。

我们做人做事,都简单化,或许既不会这么难。

庸人自扰,这四个字,大概就是这意思。

这时候,一阵风,韩潮这才察觉到,自己坐在一堆刺鼻的垃圾里。

他苦笑笑,站起来,慢慢的爬过垃圾山,走出了垃圾场。

城郊结合部,韩潮在路上漫无目的的走着。

但是,那是一条回学校的路。

也是一条“回家”的路。

身后不断有车,风驰电掣的经过,留下一片尘埃,模糊了韩潮的身影。

韩潮捂着口鼻,抬眸,看着头顶的太阳,开始逐渐西移。

“哗”

忽然,落下一阵太阳雨。

在江南,梅雨季是入夏的最后一道关。

梅雨季节,雨时下时停,空气闷热难当,四下潮湿。

韩潮将衣服掀起,盖住了脑袋。

他看到近前,有几个大棚,便一路小跑去避雨。

等到雨停,已经是快晚上七点多了。

太阳最后一点橘红,也淹没到了地平线下。

“小伙子,要不要吃点东西啊?”

大棚是几个在这里卖西瓜和开大排挡的老板。

韩潮来避雨,别人在忙活儿。

如今,夜阑初上,人家开始做生意。

“我……”

韩潮正要说话,却听一个声音道,“来一份麻辣龙虾,一份葱烧田螺,一份烤鸡翅膀,再来半箱啤酒。”

韩潮转头,看到邹牧云站在门前。

他还是白衣黑裤的儒雅和肃静,只是,满头大汗,裤腿也卷了起来,裤腿边,还有很多泥点子,衬衫也是半透明的,里面精瘦的身体,若隐若现。

看样子,刚才是淋雨的。

“你怎么在这儿?”

邹牧云走进来,“我可没带钱,一会儿,你付账!”

老板听闻,正在准备菜色的动作,愣在那里。

韩潮笑了,摆摆手,“好,做,我付账!”

“嗯,离家出走的人,肯定带了很多钱。”

邹牧云找到个方凳。

塑料的。

大排档的凳子,都是那种四脚塑料方凳,因为大排档都是野外路边的多,因此,灰尘也多,而且,炒菜就在旁边,油烟也多,加之很多人坐过,这些方凳便都是油腻脏污的多。

可是,邹牧云想也没想,便拉了一张坐下来。

韩潮看在眼里,没说什么,却觉得,和邹牧云坐在一起,越发舒服。

记得刚见到邹牧云时,他那幅高高在上的样子,韩潮看的十分不爽,才和他比赛单杠。

其实也是意气之举。

“我不是离家出走,我只是心里不痛快,出来走走。”

“嗯,出来走走。”

邹牧云一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。

烤鸡翅膀很快端上了桌。

邹牧云拿起一次性筷子,正要吃,却被韩潮拦住。

韩潮拿了一个一次性手套,递给邹牧云,示意他用手抓。

邹牧云也不犹豫,拿过来套上,抓了个鸡翅膀,就开始啃。

韩潮看着他吃的这么香,便道,“邹牧云。”

“嗯?”

邹牧云痴迷啃鸡翅膀,看也没看韩潮。

他为了找韩潮,可是累坏了。

他甚至想过,韩潮会不会沿着这条国道,从广陵走回云阳,然后在母亲的墓前痛苦一番,他仿佛看到了韩潮孤苦伶仃的模样。

他顺着这条路,鬼使神差的走着,下雨了,他也没地方躲。

结果,他真的在国道边的大排档里,看到那个身影。

那一刻,他竟然有种冲上去抓住韩潮的冲动。

但是,他忍住了。

“你这种富家公子,怎么会来学丹剧?”

听到“富家公子”四个字。

邹牧云抬眸,看着韩潮。

“别发火,我实话实说的。”

邹牧云撇撇嘴,“我上次不是说了,我不喜欢丹剧,不过是对于这种地方小剧种,想要生存和管理,很有兴趣。”

“真的?”

邹牧云扔掉一个鸡翅膀,“不然呢?”

“那你喜欢什么?西洋乐?大提琴?钢琴?”

韩潮似乎接受了邹牧云的说辞。

邹牧云放下手套,挑眉看着韩潮,“你想问什么?”

“我想知道,你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或者说,专业吧。”

“有啊!”

老板端上了龙虾,香气四溢。

邹牧云食指欲动,他再次带上手套,不顾烫手,抓了个来吃。

“我小时候,其实,是很喜欢二胡的。”

“可我爸不喜欢。”

“我爸想让我学钢琴。或者美术吧,素描什么的。”

“我学了三年的二胡,就没学了,转去学钢琴。”

“再后来,我妈就回国了,让我跟她去国外了。”

邹牧云说的风轻云淡,将那段撕心裂肺的分别,说的很无所谓。

当初,邹牧云是因为不肯放弃二胡,被父亲责罚,跪了三四个小时,在大理石地板上,不肯妥协的。

那时候,他不过是个几岁的孩子。

他还偷偷弄坏钢琴的琴键,被父亲责打过手心。

后来,他跟着母亲去国外,在白人区生活,邻居都是互相不来往的,白人对亚洲面孔十分排斥,在学校,他也没有朋友。

他曾经以为,只要自己继续保持全班第一,已经定会有朋友,其实,成绩根本不是问题,甚至为他换来更多的凌霸和歧视。

他,无法融入那个圈子。

这才是事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