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 消失的孩子
眼见为实,耳听为虚。
女人觉得都是幻觉,一定都是幻觉。
女人挂掉电话给老师打视频,视频里是老师疑惑又焦急的面容,说的还是一样的事,沈辰星没有去上课。
女人第一时间是查看沈辰星儿童手表的定位,奇怪的是app一片空白,手表电话的信号点消失了。
沈辰星俨然一个小大人模样,她是不可能跟任何陌生人离开的。那块手表电话女人每天出门前都会检查,她记得今早戴在女儿手上时电量是满格的。
只有一种可能,沈辰星是跟认识的人离开的,手表只能是她自己关闭。
或者,是认识的人趁沈辰星不注意,关掉了。
女人不敢问沈勇,夫妻俩最近关系紧张,若是送孩子上学这件事出了这么大篓子,只是给婚姻的摇摇欲坠增添裂痕。
女人也不用问,因为沈勇此刻正在办公室里坐着。她只能偷偷问保姆沈辰星是不是自己回家了,或者保姆有没有接孩子的可能。
没有。
女人还想到绑架,那凶手就得在校园里。可校园里只有教职工,家长也只是送到门口。
何况,绑票总要打电话来要钱吧,绑匪有什么可等的。
“所以你就觉得是我?”沈丁皱眉。
“就是你,不然还能是谁?”
在女人刚才的描述里,沈丁发觉事情的棘手,沈辰星的消失太不寻常。
女人哭闹叫喊也是无济于事,沈丁懒得跟女人解释她的不在场证明,赵蓉却是听笑了,她道出女人的荒谬。
赵蓉和沈丁从昨天到今天没分开过,她们还是住在市中心的公寓,上下电梯,出门活动都离不开天眼监控。
“报警。”沈丁拿出手机。
“报警有什么用?都没有二十四小时。”女人反驳道。
沈丁头一回明白,为什么父亲当初找上这个女人。年轻而愚蠢,好控制好拿捏。沈丁触摸手机的手指没有停,她快速打开拨号,触上了“1”“1”“0”。
中国的公安部从来没有儿童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,相反,对于儿童失踪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是有明确规定的。
早在2010年3月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意见》中规定,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,经审查,符合管辖规定的,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,迅速开展侦查工作。
“您好,我妹妹失踪了。”
沈丁在说出这句话时,女人眼里露出一闪而过的惊诧和不可名状的困惑。
警察在电话里问了失踪儿童的姓名,失踪的区域,失踪的时间,女人都一一转述给沈丁。警察称十五分钟之内会派人到沈辰星最后出现的学校里。
在沈丁挂掉电话后,女人的看她的目光变成希望和恳求。
沈辰星念的是别墅附近的一家国际学校,从银行过去少说也要三十分钟。
沈丁打量着女人,她脚上踏着双奶粉色的高跟,女人是打车来的,她怕开车离开被沈勇发现。
“我开车送你们,正好我那边有客户。”
经理在一旁听了半天,晃动手里的钥匙招手。她果断迅猛,几个转弯就离开了拥堵难行的城区,驶上高架桥。
在警察到达后的五分钟,沈丁和女人看见了学校门口的警车。